興義市黃草教育系統(tǒng)組織學習《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》
亮點黔西南訊 為提高學校及廣大教師依法治校、依法執(zhí)教能力。11月5日,興義市黃草街道辦事處教育輔導站組織召開全辦校長會議,傳達貫徹《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》。辦屬各學校校長、幼兒園園長及總務主任參加了此次會議。
做好學校安全工作,首先是政府的職責,其次,是學校的職責,教師、學生、學生家長或其他監(jiān)護人以及社會各方面也要履行相應的責任。只有各方面都依照《條例》認真履行好職責和責任,才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發(fā)生。
學習活動中,黃草辦教育輔導站站長任保平對《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》作出詳細的解讀。并要求辦屬各學校、幼兒園要全面貫徹落實《條例》精神,加強學校安全管理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依法履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、管理和保護職責。要召開全校(園)教職工大會,深入學習貫徹《條例》,要召開家長會或通過家長學校、短信等宣傳途徑,對《條例》進行廣泛宣傳,及時將《條例》內(nèi)容傳達至每位教職工及學生家長。(韓忠源 報道)
了解黔西南更多資訊,盡在亮點黔西南網(wǎng)微信,掃描下方二維碼免費閱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