晴隆縣按時完成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
普查工作人員野外考查之一
野外考查之二
亮點黔西南訊 為使我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順利開展,縣政府制定了《晴隆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》(晴府發(fā)【2007】22號),并成立了由副縣長任組長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及發(fā)改、建設、國土、交通、水利、財政等12個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,組成晴隆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,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協調工作。 我縣實地文物調查由2008年6月19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結束。在近三年實地文物調查工作中,普查隊員行程(車、步行)約3000公里,走訪 700 余人次。全縣14個鄉(xiāng)鎮(zhèn)文化服務中心主任、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員及一些文物愛好者參加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,并有40余名村干部及數十名地方知情人充當向導并參加普查工作。“三普”工作者堅持勤走、多問、多看、多記。到達了全縣的14個鄉(xiāng)鎮(zhèn),91個行政村,5個社區(qū)。普查覆蓋率為100%。 2010年1月10日截止,我縣共調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 126處,其中復查 47處,新發(fā)現 78 處,消失文物 1處。其中較為重要的新發(fā)現8處為舊石器時代古人類活動遺址,填補了我縣文物考古的空白。 2010年3月,省“三普”驗收組到我縣對“三普”數據進行抽查驗收,其中電子數據校驗通過率為100%;現場驗收文物點5處,結果為“數據及文本填寫真實準確,命名及地理位置欄有不規(guī)范詳細現象”;檢查35份紙質文本,最終評定了我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地文物調查階段工作為合格,并提出整改意見。隨后縣管所工作人員根據省驗收組提出的整改意見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逐一進行了整改。 2010年8月,州“三普”數據資料質量審核組到我縣審核“三普”數據,同意通過州級審核組審核,并將數據上報省“三普”辦。 根據《晴隆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宣傳工作方案》和《晴隆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晴府發(fā)【2007】243號)文件,我縣為保護新發(fā)現不可移動文物所實施的行政措施時間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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