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臨時卡”誘導未成年人上網 冊亨網吧業(yè)主被治安處罰
亮點黔西南訊 冊亨某網吧上演偷梁換柱,老板用成年人的身份證號開臨時卡號誘導未成年人上網,想賺點上網費,被冊亨警方逮個正著。黑心的老板被治安處罰。
據警方透露:2012年10月23日下午15時,黔西南州冊亨縣公安局者樓派出所通過信息管控平臺發(fā)現年齡50余歲左右的魏某在網上發(fā)布可疑信息。在警方經密確認后,魏某所經營的網吧專門供未成年人(學生)上網。該縣者樓派出所當班領導立即組織民警對這家網吧進行例行檢查。民警到達網吧后發(fā)現坐在網吧使用魏某身份證號上網的不是魏某本人,而是一個未滿18周歲的小伙。民警將正在上網的小伙子帶到派出所進行詢問,小伙子交代其名叫石林(化名)某校學生,今天下午忘記帶校牌就未到學校上課去了網吧。石林(化名)跟網管說想上網但沒有身份證,網管就用他人的身份證編號開一張臨時卡讓石林(化名)上網,并收取5元上網費。
經查,魏某,男,者樓鎮(zhèn)人。據交待,他前幾年就開始經營網吧,因很少有人上網,于是就想個壞主意,在管網期間專設“陷阱”誘導未成年人將自已的網號輸入上網,對沒有取得身份證的學生或社會未成年人只要交費就能隨時上網。為隱藏這一違法行為,魏某整天在網上聯絡,剛聯絡不久,就被警方抓個正著。魏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
根據《中國人民共和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(yè)場所管理條例》的相關法律之規(guī)定,凡到網吧上網人員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實名登記上網,網吧業(yè)主“未按規(guī)定核對、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”依法追究行政處罰15000元以下的罰款。(潘 虎 韋常峰 報道)
